广水市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关于印发<随州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随人社发[2020]5号)等规定,结合广水市实际,现开展2020年度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
一、招聘岗位
2021年考试考核招聘“三支一扶”人员计划共10个。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广水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2020年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二、考核招聘的条件与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有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招聘的对象
2018年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公开招募的参加广水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广水市的2020年度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5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22-6268672。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广水市人社局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考的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三支一扶”聘用合同、“三支一扶”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等所要求的其他各类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经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
面试地点:广水市永阳学校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题共3题,答题时间为10分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顺序答完全部考题。面试分数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后退场。
(三)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通过广水市政府网发布。
(四)选岗
面试成绩公示七天后,人社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安排考生依次选岗(成绩相同的,以《随州市2018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成绩汇总表》上综合成绩高低决定先后次序),因考生放弃选岗的,依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广水市人社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递补下一名。
六、考察
(一)主要内容与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考核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洁自律。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3)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二)考核方式
1、个别座谈。访谈对象为工作单位及社区。主要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2、与考核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3、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七、公示及聘用
广水市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情况、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广水市人社局发出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纪律要求
严格考试考核招聘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广水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有关政策口径和考核招聘公告由广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广水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22-6268672。
附件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