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大庆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详见《大庆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统招学历毕业证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二级目录)要求。专业目录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费,准考证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5月17日9:00至2021年5月19日16:00期间,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qing.gov.cn),在“通知公告”栏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审查结果。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5月19日9:00至17:0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详见报名系统,网上和现场资格审查都通过的报考人员视为笔试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有关说明项。
(三)现场缴费。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笔试考务费45元。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5月19日9:00至17:00期间现场缴费,考务费支付完成即为笔试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2021年6月2日9:00至2021年6月4日16:00期间,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qing.gov.cn)公示的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才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进行网上报名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2、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笔试考务费。免收笔试考务费的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
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在2021年5月24日前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qing.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大庆市政府网站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一张卷,满分为100分。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政规[2018]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项。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1日(含当日)。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方式。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经认定后,分岗位、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若同一岗位等额递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中年龄、学历、服务期限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1日(含当日)。
(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17:00,地点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现场资格审查需考生提供本人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大庆人才服务中心的考生,可登录大庆人才网http://rcfwj.daqing.gov.cn档案查询模块,提交个人信息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报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大庆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免收笔试考务费确认、笔试加分确认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17:00,免收笔试考务费确认、笔试加分审核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地点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符合免收报名费人员须携带市、县(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免费确认。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大庆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按照防疫要求,考生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前,须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相关考试环节,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考前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考前14天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由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方可入场。上述人员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候考时需佩戴口罩,进入面试考场时应摘下口罩。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大庆市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七)本公告由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和监督电话:0459-6361986。
附件3:大庆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