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利津县改革观察员的公告

来源:利津县人民政府 2021-05-12 16:44:20

为进一步完善全面深化改革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改革举措真正落地见效,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改革观察员。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心为人民服务。

2.关心利津改革工作,愿意承担改革观察员职责,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敢于发表意见,热心监督工作。

3.熟悉并了解全面深化改革情况,积极参加调查研究,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工作职责

1.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是对营商环境、医疗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改革进行监督。

2.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改革提出的意见建议及问题线索。

3.参与全县改革方面的座谈、调研等活动,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

4.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面向社会和公众宣传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改革意识。

5.县委、县政府、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管理方式

1.观察员受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聘请,协助县委改革办对全县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监督。利津县各级机关要配合支持监督员的工作,汇报改革落实的相关情况,答复其质询。

2.县委改革办具体负责观察员日常联系沟通工作。对认真履职、表现突出的观察员可给予一定表彰奖励。

3.观察员通过电话询问、明察暗访、现场走访、收集群众意见等形式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对于观察过程中发现的比较容易纠正的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改正建议;对比较复杂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委改革办。

4.县委改革办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会、研讨会等形式与观察员交流情况,通报工作,研讨问题。对观察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并报送县委领导。

5.对观察员定期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按要求填写《利津县改革观察员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ljxwggb@163.com,或到县委改革办(县党政办公楼二楼东)现场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5日。

2.县委改革办将根据报名者的综合条件,择优确定人员名单,举行聘任仪式,向被聘人员颁发利津县改革观察员证书。

3.联系电话:5628100。

附件:《利津县改革观察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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