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宣传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衡阳智慧党建 2021-05-12 17:47:33

因工作需要,衡阳市宣传系统部分单位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其中公务员3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选调工作人员9名。其中,选调3名公务员分别为:市委宣传部机关文秘岗位2名;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文秘岗位1名。

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为:衡阳市委宣传部信息中心(衡阳文明网)新闻采编2名;衡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文秘2名;衡阳市文艺创作交流中心(衡阳市文学天地杂志社)编辑2名。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市委宣传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文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 政治可靠。对党忠诚,热爱文秘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2. 身份条件。全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职位为现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3.具备选调机关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及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全日制教育的认定标准为:参加全国统一的升学考试、学习期间采取全脱产方式、未享受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毕业以后重新分配(下同)。

4.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 任职经历。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日期截止2021年5月10日,下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事业单位衡阳市委宣传部信息中心(衡阳文明网)、衡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所需资格条件

1. 政治可靠。对党忠诚,热爱宣传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2. 身份条件。全市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或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新闻采编和文字综合能力,及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4.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 任职经历。具有2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事业单位衡阳市文艺创作交流中心(衡阳市文学天地杂志社)所需资格条件

1. 政治可靠。对党忠诚,热爱宣传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2.身份条件。全市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或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新闻采编和文字综合能力,及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4.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 任职经历。具有2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 尚在试用期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按照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流动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服役期限、任职期限、辞退、各类证书等)均应在2021年5月10日前取得。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衡阳智慧党建网(网址:http://www.hyzhdj.gov.cn/)、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0日。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5月26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休息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选调职位,多报无效。

3. 现场报名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延安路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机关大院3号楼3楼3313房),联系电话:0734-8866703。

4. 报名所需资料:①签署好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②《诚信考试承诺书》;③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⑤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提供编制证明材料;⑥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选调工作小组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衡阳智慧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及录用全过程,一经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及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新闻写作、调研报告等。(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计入笔试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与招考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计入面试成绩)。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且未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考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综合成绩一致的,取笔试成绩靠前的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选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均在衡阳智慧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则从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讨论决定。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提出选调对象建议名单,报经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调入对象。

(八)公示和调入。在衡阳智慧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转任(流动调配)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符合转任(流动调配)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的,由选调单位将相关材料退回原工作单位。

(九)监督。全程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

五、工作要求

1.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

3.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4-8866703。

4. 监督举报电话:0734-8866704(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1年度衡阳市宣传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衡阳市宣传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docx

附件3:2021年度衡阳市宣传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2021年度衡阳市宣传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5: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衡阳市宣传系统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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