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凤台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治超协查员公告
为充实我县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协查力量,保障治超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同意,凤台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超协查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治超协查员3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品行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3.凤台县户籍,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8至30周岁(1991年至2003年期间出生),持有C1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会操作电脑;
5.自愿从事治超协查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6.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
7.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标准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及报名所需材料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投递至规定邮箱。
考生本人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户口本原件(户主和本人页)、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学历证书原件、驾驶证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等拍照或扫瞄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hb-28@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每名考生须将本人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邮件发送至邮箱;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原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投递报名材料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8:00至2021年5月28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联系电话:0554-8689702。
3.报名程序
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考生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网上投递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瞄件→资格审查。
4.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招聘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安全有序组织招聘考试工作。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视情处理。
6.其他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研究后,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资格,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上岗。人员招聘后,待遇参照凤台县现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九、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县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期间,有关动态与信息将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t.gov.cn/)进行公布。
本《公告》由凤台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4-8880198;
咨询电话:0554-8689702。
凤台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2021年凤台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治超协查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凤台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治超协查员报名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