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援鄂一线编外医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桂东县援鄂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保护关心关爱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湘办发电〔2020〕1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郴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郴州市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郴疫防〔2020〕7号)、<郴州市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若干措施>的补充通知》(郴疫防〔2021〕1号)、桂东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各项政策任务分工安排的通知》(桂组〔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经桂东县卫生健康局申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桂东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援鄂一线编外医务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公开招聘援鄂一线编外医务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桂东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援鄂一线编外医务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援鄂一线的编外医务人员。
7.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8.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9.其他条件详见《桂东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援鄂一线编外医务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相关信息通过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21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418室。
4.报考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桂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18室,联系电话:0735—8631952。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
(4)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地点在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418室。
1.资格审查内容。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好的《桂东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援鄂一线编外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一式两份)。②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有需审查资料必须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③援鄂工作相关证明材料。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及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考核对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3.考核形式。采取专业实际能力测试(口述回答)。
4.考核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评分幅度。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成绩合格线),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考核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考核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考核及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成绩排名。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复试,直至考核成绩分出高低,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考核次数。考核成绩及排名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1.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东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3.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桂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桂东县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桂东县人社局审查后,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东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东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核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考核后,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桂东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771516。
七、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桂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8631952;桂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8630878。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东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桂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桂东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桂东县卫生健康系统定向择优聘用援鄂一线编外医务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桂东县卫生健康系统定向择优聘用援鄂一线编外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