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凤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凤凰镇村级公共服务站业务代办员的公告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 2021-05-14 10:43:50

因工作需要,鼎湖区凤凰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凤凰镇村级公共服务站业务代办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方案》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凤凰镇村级公共服务站业务代办员3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公共服务站业务代办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6.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岗位

名称

岗位

简介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招聘

对象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

条件

01

凤凰镇新凤村公共服务站业务代办员

从事社区公共服务站业务办理工作

1

应、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大专以上

不限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5日后出生)。

02

凤凰镇南寮村公共服务站业务代办员

从事村级公共服务站业务办理工作

1

应、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大专以上

不限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5日后出生)。

03

凤凰镇南坑村公共服务站业务代办员

从事村级公共服务站业务办理工作

1

应、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大专以上

不限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5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5月27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鼎湖区凤凰镇政府三楼党建办。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交彩色1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报名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鼎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方案>的通知》(肇鼎府规〔2019〕4号)标准执行。

五、其它

未尽事宜,可向鼎湖区凤凰镇党建办咨询,联系电话:2601036,联系人:李健豪。

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4日

附件: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业务代办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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