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温大基础教育发展中心(温州大学教育发展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温州市温大基础教育发展中心(温州大学教育发展研究院)是由温州大学举办的民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内容
中心办公室行政人员1名,工作内容主要涉及办公室相关事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做事认真,能吃苦耐劳;
4、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同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教育行业背景的优先;具有驾驶经验的优先。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1日下午16:30。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下载并认真填写《温州市温大基础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应聘表》(见附件),并将《应聘表》和个人应聘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关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个人学习工作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wzswdjcjyfzzx@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写明“应聘温州市温大基础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姓名”)。原件在参加面试时提供审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四、考核
考核内容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 40 %+面试(满分)* 60 %。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考试采用百分制。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5:1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若参加笔试人数少于5人,则全部入围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能力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
3.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对象体检合格后,根据民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性质为民办事业单位人员,薪资待遇10-15万/年,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与公办人员一样的五险一金;特别优秀者待遇面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麻良忠,联系电话:0577-86590732。
温州市温大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