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白山临江市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1号)

来源:临江市人民政府 2021-05-14 14:52:07

2021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精神,现将2021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临江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4日至2003年5月14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曾在临江市公办中小学工作,经临江市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身份的代课教师报考年龄女放宽至55周岁以下、男放宽至60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5月14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1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代课教师可不受学历层次和专业限制,但要求具备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各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日期其中有一个为2021年的,可视为2021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内容可通过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及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江人社”查看。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受理。

2.报名时间、邮箱及咨询电话

(1)时间:2021年5月25日8:30至5月27日13:30(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邮箱及咨询电话:

临江市蚂蚁河乡人民政府:myhdzb@126.com

联系电话:0439-5050056

临江市六道沟镇人民政府:ldg5816214@163.com

联系电话:0439-5816214

临江市苇沙河镇人民政府:wsh5059001@163.com

联系电话:0439-5059001

临江市桦树镇人民政府:1723865782@qq.com

联系电话:0439-5151615

临江市大湖街道人民政府:dahujiedao2021@163.com

联系电话:0439-5250058

临江市教育局:ljsjyjrsk@163.com

联系电话:0439-5225667

3.报名费用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要求

(1)考生须认真填写《2021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材料扫描件(PDF格式)、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等有关材料发送电子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学校XX教师张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岗位。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8:30至5月27日14:30。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邮箱通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7.发放《准考证》

由临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8.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由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完成后于5月28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扫描件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ljssyglk@163.com进行审验,逾期未发送的或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认定部门为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江市征兵办、临江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曾在临江市公办中小学工作,经临江市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身份,具有《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代课教师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放宽年龄、放宽学历、专业政策。加分政策,按代课时间每满一年加0.5分,10分封顶。代课年限以《吉林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审核表》确认的年限为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教龄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请考生将《2021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已辞退代课教师考生信息表》(附件4)于5月28日17:00前发送至ljsjyjrsk@163.com进行审验,逾期未发送的或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认定部门为临江市教育局。

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江人社”公示。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5.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部门电话或邮箱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面谈、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的5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江人社”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符合临江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身份)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江人社”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1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临江市“精英惠临”工程实施意见》,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一)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本地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乡(科)级工作岗位。

(二)给予生活补贴。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聘用的非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三)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聘用的非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提供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四)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1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及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江人社”。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临江人社”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咨询电话”栏。

3.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临江市人社部门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4.监督举报电话: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管理科 0439-5260518

5.政策咨询电话: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9—5260508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1:《2021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附件2:《2021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3:《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

附件4:《已辞退代课教师考生信息表》

中共临江市委组织部

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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