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朝天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人通告
朝天区公安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朝天区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2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原则上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高女性在1.58以上、男性在1.70以上;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7.复转军人、汉语言文学专业或其他具有专业特长者(具有纸质证书)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军人;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19日;
2.报名地点: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509办公室;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相关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警务辅助人员审查表》及《个人承诺书》,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通告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2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简历(全日制学校毕业至今的工作简历);
(3)报名人员是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或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的人员需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及计算机应用常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5.注意事项。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五)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1:2倍的,按1:2比例削减招聘计划)
5.注意事项。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六)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分局党委研究决定。考试结果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方式计算总成绩。
(七)体检
1.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凡在报名或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应聘者,取消其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八)考察
分局政治部、督察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九)拟聘公示
根据考察对象的政治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签订合同
由分局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应聘者被聘用后,由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十一)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和职业保障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的,合同期月基本工资为2230元/月、工作绩效300元/月(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二)职业保障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个人的“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如遇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联系电话:政治部:0839—5205527。
本通告由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负责解释。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