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明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明光市人民政府 2021-05-14 17:25:04

根据202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明光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

三、招聘岗位

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25名。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3日以后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处理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3.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解聘的辅助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2021年明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于2021年5月14日起在明光市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毕业证或学信网学历证明、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明光市司法局4楼408办公室。

领取准考证:2021年5月28日至5月29日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 0550-8022421、18705508098

3.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中: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21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填写《2021年明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5.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司法局负责解答。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

其中《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申论》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周六)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名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持与报名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的人员范围。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考试成绩依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明光市司法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申论》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明光市司法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和考察后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 公示与聘用

从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明光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符合条件的,签订聘用合同。

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本公告由明光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

明光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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