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科研处药物研发中心兼职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新) 2021-05-17 09:13:23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求,结合学院科研处药物研发中心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室研发及管理教师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具有药学、化学相关专业背景,具有药物研发的经验,具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能够协助我院教职工开展科研工作,能耐心辅导学生开展研究工作。

二、岗位职责及聘任期限

(一)聘期职责:

完成规定的工作日18:30-21:00(每人每周2次)以及周六周日8:30-16:30(每人每周末1天)项目研发、学生培训、实验室维护与安全工作。

(二)聘任期限:

自聘任之日起,1年期限。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5月20日。

(二)报名材料要求

请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电子版,身份证(反正面)电子版,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pharmfarm@sina.com。报名电话:0631-3792836,联系人:李老师。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上岗考核

结合工作实际,由科研处组织对新聘人员进行上岗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或实践操作的方式。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对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根据《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药食职院字〔2018〕33号),签订《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兼职教师聘用协议》。按照每人每周计10课时,每课时按50元计算费用,按月支付报酬。聘期一年,约40周。

六、其他

未尽事宜,学院具有最终解释权。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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