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科研处药物研发中心兼职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求,结合学院科研处药物研发中心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室研发及管理教师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具有药学、化学相关专业背景,具有药物研发的经验,具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能够协助我院教职工开展科研工作,能耐心辅导学生开展研究工作。
二、岗位职责及聘任期限
(一)聘期职责:
完成规定的工作日18:30-21:00(每人每周2次)以及周六周日8:30-16:30(每人每周末1天)项目研发、学生培训、实验室维护与安全工作。
(二)聘任期限:
自聘任之日起,1年期限。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5月20日。
(二)报名材料要求
请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电子版,身份证(反正面)电子版,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pharmfarm@sina.com。报名电话:0631-3792836,联系人:李老师。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上岗考核
结合工作实际,由科研处组织对新聘人员进行上岗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或实践操作的方式。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对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根据《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药食职院字〔2018〕33号),签订《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兼职教师聘用协议》。按照每人每周计10课时,每课时按50元计算费用,按月支付报酬。聘期一年,约40周。
六、其他
未尽事宜,学院具有最终解释权。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