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现面向市区招录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2人,主要在政治部从事政工工作。
宣传岗1人:1、具有一定文字功底;2、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3、文秘、新闻、汉语言等专业优先;4、有新媒体运营经验优先。
党务工作岗1人:1、中共党员;2、具有党务工作经验优先。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
(三)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红旗区人民法院北三楼313办公室 电话:0373——3769044
(三)提交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考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五)如报名人数较多,由红旗区法院组织进行初审,综合确定考试人员。原则上报考人数与实际招录人数不超过5: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材料写作。
(二)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认知能力、仪表形体、现场反应和口头表达能力进行测试。
以上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和面试情况,综合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依据体检结果,由红旗区人民法院组织进行政审。
六、培训录用
政审合格者,由红旗区人民法院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