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21年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招募公告

来源:纳雍县人民政府 2021-05-17 11:13:58

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让有见习意愿的青年获得见习机会,扎实抓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21〕1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1年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对原建档立卡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家庭毕业生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招募程序

见习生招募由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招募公告。按照招募岗位信息发布、报名、测评、体检、公示、派遣及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招募岗位信息发布

招募信息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4日(上午08:30-12: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服务中心(纳雍县气象局路口往下50米)。

3.报名所需材料:

(1)《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就业创业证》的办理可到其户籍地人社中心咨询);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失业青年不用提供);

(4)《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

(三)测评

见习需求单位组成测评组采取公平公正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评,按招募计划数1:1 的比例确定见习对象。若见习需求单位招募人数达不到需求计划数的,可由县“引导办”结合实际开展调剂工作。各见习需求单位于6月11日前将《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测评信息表》(附件4)交县“引导办”。

(四)体检

由县“引导办”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开展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测评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

(五)公示、派遣及签订协议

经测评通过且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见习的,取消选派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引导办”开具《报到证》到见习单位报到。见习单位应在一个星期内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见习单位、县“引导办”、见习生各留存一份),且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三、见习期间管理

(一)见习时间及补助。就业见习时间为3-12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为1670元/月)。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各见习单位可根据工作量、工作成绩适当增加补助。

(二)见习管理。各见习单位每月对见习人员的在岗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管理,报县“引导办”备案,作为生活补贴发放依据。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各相关部门应鼓励见习生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自主择业和创业;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就业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向见习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见习单位同意后加盖公章报县“引导办”备案,同时终止见习政策。见习期满,由见习单位据实出具《贵州省高校毕业就业见习鉴定表》(一式三份,见习生、见习单位、县“引导办”各留存1份)。

咨询电话:0857-3521930(纳雍县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1: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

附件3: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docx

附件4: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测评信息表.xlsx

附件5: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docx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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