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信访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6〕210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恩施州信访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人,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4.本人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信访局302办公室(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593号)。
(三)联系人:李德楠,联系电话:0718-8221776。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信访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登记照两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聘用
恩施州信访局依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核考察情况召开局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并按月发放相关补贴。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恩施州信访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