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邯郸涉县选聘博硕人才8人公告
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博硕引才公告
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办字(2019)2号)文件精神和《邯郸市2021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为促进涉县经济社会发展,充实和加强涉县博硕人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直单位博硕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选聘的方式进行。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县直单位共引进博硕人才8名,工作岗位详见附表《涉县2021年度博硕引才岗位需求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招引对象为国内外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2年7月31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发布选聘博硕引才公告,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后在高校就业信息网、学校BBS(校内论坛)、校友群等平台发布公告,或者在高校举行选聘会,介绍涉县人才优惠政策良好发展环境。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到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下载填写报名表,并扫描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发送指定邮箱rck3893550@163.com。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现场审核材料止。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必要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等资料。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函。考生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填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对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合格后,对应聘者进行测评。选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现场选聘采用面试、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80分。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专业要求制定具体的测评方案。依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6.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和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6、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涉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连彦明 联系方式:15031002085
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牛保太 联系方式:13832018783
政策咨询电话:0310-3893550
监督举报电话:0310-3893527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涉县相关用人单位所有。
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涉县县委组织部代章)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