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来源: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2021-05-17 16:50:1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工作细致,注重效率。

3.应聘人员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在职应聘人员须经其现工作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5日。

2.报名方式: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度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其中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0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格式规范统一写成“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如“应聘B1+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人员+王明”发送至人事处邮箱njupt_rsc@163.com,并同时发送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附件1)中对应岗位用人单位的报名邮箱,仅发送至其中一个邮箱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考试及聘用

1.用人单位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初审通过的参加复试的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

2.招聘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

4.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5.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受聘期间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六、招聘咨询

岗位应聘要求、岗位职责、邮件投递等问题,请联系附件1中的相关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政策问题,请联系025-85866977,罗老师。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第二批).xlsx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度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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