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皖西学院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1-05-17 17:17:54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皖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第二批专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10人,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具体计划及要求见下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获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遵守纪律和社会公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身心健康,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1.凡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皖西学院人才招聘网(网址:rszp.wxc.edu.cn),注册用户名,然后在“招聘岗位”栏目查看相应岗位,点击“在线投递简历”并按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报名后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请务必在招聘系统中的“简历附件”中提交本人的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党员证明。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6月4日17:00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其应聘岗位要求初步确定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到学校领取准考证,并现场查验核实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原始材料,最终确定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即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和按期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党组织公章)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材料复印件请按照上述顺装订提交。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

根据岗位要求,选择笔试和面试等形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招聘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核考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政策水平、学生管理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选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小于3:1的,笔试成绩须高于60分(含)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总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式。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确定入围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综合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录用。若应聘者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综合考察

1.学校统一组织入围人员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学校可取消其入围资格;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综合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综合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对体检不合格、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综合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反映。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说明

(一)学校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招聘过程将严格执行人事招聘的保密、回避等工作制度,实行招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和查实投诉或举报信息,对违纪人员和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并来校报到工作,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学校通知报到之日的三周内持相关材料来校报到工作,并与学校签订协议,逾期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校教职工子女报考须在报名时到校人事处书面报备。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皖西学院人事处所有。

(六)联系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564-3305074联系人:金老师、刘老师

监督电话:0564-3306173(纪委办公室)

皖西学院人才招聘网主页:rszp.wxc.edu.cn

附件:2021年皖西学院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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