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雅安人事考试网 2021-05-17 17:46:37

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5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中共雅安市委政法委员会(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市行政中心5A812室),联系电话:0835-2308463。

3.现场报名:考生填写好《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报名。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雅安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结束后,视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雅安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雅安市委政法委自行确定并通知已通过面试的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市委政法委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五)公示

雅安市委政法委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1年8月3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聘用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二)工资、补助

招聘人员职务、职称、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中共雅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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