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消防员(应急救援队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天等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集中面试、公开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性质及待遇
(一)招聘人数:消防员(应急救援队员)13人,要求男性。
(二)岗位性质:此次招聘的消防员(应急救援队员),主要从事我县各类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由天等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协调管理,日常开展救援技能训练、值班值守等工作。此次招聘的消防员(应急救援队员),属政府购买服务,所招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身份和编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按照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三)工资待遇:24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其他补贴。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天等县城内有固定住所。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5月17日至2003年5月17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7日至2003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5.具有适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
6.退伍军人、有汽车驾驶证、有相关工作经验可优先录用。
(二)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重大疾病、传染病、精神疾病的;
7.其他不符合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天等县政府网、天等电视台、天等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5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天等县应急管理局103室(天等县天等镇仕民新区)。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登记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照1张、相关证明材料等提供给相关人员审查,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报名人员,应聘资料复印件及照片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告知报名者。
5.联系电话:07713530079。
(三)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徒手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等4个科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试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组织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实施。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应急管理局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天等县应急管理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下一年的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报名、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招聘实行公正、公平、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天等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