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8人简章

来源: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 2021-05-18 10:33:31

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街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扬州市区户籍(不含宝应、高邮、仪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以大专学历报考不作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

5)、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9)、不符合回避原则的;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性别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其他

01

行政执法
辅助人员

不限

8

不限

大专及以上

户外执法,适合男性。以大专学历报考者须为普通高校毕业(退伍军人以大专学历报考不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动态要求。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 5月18日—5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新业劳动服务公司(江都路79号东园饭店停车场内培训楼2楼),联系人:戚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33440。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4)正面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简章发布地址: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jycyfww/jiuye_index.shtml)

双桥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hj.yangzhou.gov.cn/sqjdbsc/index.shtml)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写作。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和双桥街道办事处网站。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双桥街道办事处网站同时公布,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双桥街道党工委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和双桥街道办事处网站进行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由双桥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招录人员分配方案。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邗江区双桥街道工作,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双桥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双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双桥街道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附: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公开招聘行政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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