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1年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1名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附件1),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三级美术师及以上职称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岗位表》(附件2)。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岗位条件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5月24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下载《2021年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5月25日至6月1日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2寸免冠证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特殊报考对象,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同意,可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规定了最低成绩的岗位,递补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该招聘岗位规定的最低成绩。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核招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考核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文广旅局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28)38173258
市文广旅局机关纪委:(028)38165306
政策咨询电话:
市文广旅局人事与内审科:(028)38168605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