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府专职队员主要岗位包括灭火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B2驾驶证以上)等;具有汽车驾驶操作等特长的,予以优先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政府专职队员应聘人员需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灭火战斗员,18-35岁,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18-35岁,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彭泽县的道路,持B2以上驾驶证,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3、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招聘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持报名表(见附件)3份、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于5月18日-6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培罗成大道珍珠湖小学往前500米左右)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报名资格)。
2、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之比至少达到1:2。低于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体能测试:100分;男性:3000米长跑18分钟内达标(不达标不进入下一项目考试)、俯卧撑40个/2分钟、100米短跑15秒。面试:100分。计分方法:面试占50%、体能成绩占50%。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不超过10分钟,面试主要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应试人员对报考岗位的求职动机和岗位的匹配性。
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和体检
1、根据面试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出现同分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以3000米成绩为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对象,因体检出现人员空缺,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可以替补一次。
2、政审标准参照现役士兵条件执行。政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被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后胜任工作者,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处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聘用人员的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起薪2000元/月(试用期),满二个月后,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特定的岗位会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政府专职队员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体技能考核合格后,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执行(月收入不低于4000元/月)。
2、入职第二年起定期增资,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录编制晋升
1、年龄在24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以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
3、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
八、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智超 电话:17897927717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