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临安区政府网-信息公开 2021-05-19 09:37:40

临安区是杭州西部新城区,地处太湖和钱塘江两大水系源头。临安是底蕴深厚的人文之境,钱王文化、天目山文化和浙西民俗文化在此交相辉映;临安是环境优美的品质之城,拥有天目山、清凉峰两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临安是潜力无限的创新之区,拥有青山湖科技城,投用港大浙江研究院等科研院所36家;临安是平安和美的幸福之地,三年的全面融杭行动,实现由“市”到“区”的重大跨越。临安两度入选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获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色发展百强区、全市首个中国绿水青山典范城市。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是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与杭州市临安区行政学校、杭州市临安区社会主义学校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学校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近年来,临安区委党校教学和科研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区(县)级党校前列,并先后获得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党校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及科研资政能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杭州市临安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8日以后出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心理学、历史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

7.户籍不限。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2021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9月30日前。

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本人签字的《2021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同时扫描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户籍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大专及以上)、学位证书及学位网学位认证书(学士及以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文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或学校开具的准予顺利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以“姓名+应聘临安区委党校教师”命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178911383@qq.com。电子邮件发送后,请在工作日来电确认(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考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被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试题委托第三方制作。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经资格审查确定的入围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健康申报表<承诺书>(另行通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1张。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岗位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试讲时间为20分钟。面试实施前,若有入围面试人员书面申请自动放弃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科研成果得分量化计入总成绩(详见附件2)。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区委党校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察工作由区委党校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或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将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人才网(www.larcw.com)发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对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人员,通报其所在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5.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可根据自身条件享受杭州市临安区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九州街100号,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

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571-61106606、13567182229。

监督电话:0571-61106603。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

2021年5月18日

附件:报名表及科研成果量化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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