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沧州高新区管委会选聘招商人员3人公告
2021年沧州高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选聘招商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沧州高新区党工委研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依据岗位条件和岗位名额通过面试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
选聘招商人员3名。岗位具体选聘条件详见《2021年沧州高新区管委会选聘招商人员条件一览表》。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好、沟通能力强,诚实可信、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有开拓精神及独立思考能力,自我激励能力强;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男性,户籍不限。
4、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双一流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对工作经历不做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敏锐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6、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执行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6日17:30。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人员通过网络邮箱方式进行报名,将填写的《2021年沧州高新区管委会选聘招商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扫描件(扫描件为PDF格式)一起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czgxqrsj301@163.com)。报名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电子压缩文件内容)包括:
(1)填写完整的《2021年沧州高新区管委会选聘招商人员报名表》扫描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张A4纸);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张A4纸);
(4)本科、研究生毕业证扫描件;
(5)学位证扫描件;
(6)2寸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7)《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8)岗位要求的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二)面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21年6月10日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进行公布,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
2、面试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面试聘请专业招商人员组成专家评委,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心理素质等。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根据报名及面试情况,经选聘工作专班集体研究并报党工委批准,可减少选聘名额。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经选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选聘岗位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学历高者,相关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资格复审、政审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也按上述排名办法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政审考察,根据政审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前来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前来面试时,应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
(三)体检
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四)政审、考察、资格复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考察,对其档案及相关资格证件进行收集复核,凡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有关待遇
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享受招商成果奖励。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享受绩效薪酬;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czgxq.gov.cn/
咨询电话:
沧州高新区人社局:0317-8697631(工作日工作期间)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