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考试环节设置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 | 年龄及相关要求 |
巡特警大队 (高新中队) | 15 | 男 | 高中(含中专)及其以上 | 面试50% 笔试20% 体能测试30% | 26岁以下 |
巡特警大队 | 19 | 女5人,男14人 | 高中(含中专)及其以上 | 面试50% 笔试20% 体能测试30% | 26岁以下 |
情指中心 (文职) | 2 | 不限 | 大专及其以上 | 面试50% 笔试50% | 28岁以下 |
出入境大队 (文职) | 1 | 不限 | 大专及其以上 | 28岁以下,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 | |
红塔山派出所 (文职) | 1 | 女 | 大专及其以上 | 18-35周岁 | |
大营街派出所 | 5 | 男 | 高中(含中专)及其以上 | ||
春和派出所 | 3 | 男 | 高中(含中专)及其以上 | ||
李棋派出所 | 2 | 男 | 高中(含中专)及其以上 |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巡特警大队辅警要求视力正常、无色弱、斜视及其他眼科疾病,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男性身高170厘米、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有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聘用;其他岗位辅警要求男性身高165厘米、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6.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持有驾驶证B照及以上的男性以及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家属三代以内有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在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工作过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巡特警大队高新中队警务辅助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各种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政策变动而调整),购买公积金,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绩效工资构成。每月待遇不低于5000元(含社会保险、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
(二)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各种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政策变动而调整),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3700元(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绩效考核奖金)。
(三)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各种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政策变动而调整),每月待遇不低于2600元(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绩效考核奖金)。
备注:巡特警大队及高新中队人员统一安排食宿,自费购买统一样式的军用床上用品及洗漱用品。配发全套制式服装,安排住宿,并购买执法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本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寸1张到场。
2.报名地点: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红塔区彩虹路59号2幢五楼507室(马桥蔬菜水果农产品交易市场斜对面))。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5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张老师,联系电话:18088917702
李老师,联系电话:18088917706
李老师,联系电话:18508775290
(二)面试。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统一进行笔试。
(四)体能测评。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俯卧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五)政审。按照综合成绩确定的人员,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进行政治审查,出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通过政审合格人员统一到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增加尿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管理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相关部门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2694025、2694018。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