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5-19 17:18:5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新疆钢铁学校(后与新疆钢铁公司职工大学、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现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的事业单位。

学院地处新疆最具活力的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经过60多年的办学,学院形成了“崇德尚技、百炼成钢”的校训和“立足经开、面向乌昌、辐射全疆”的办学格局,取得了职教惠民、服务社会的办学成就,曾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

学院结合自治区新型工业化、中国制造2025新疆行动方案和制造业企业发展需要,初步形成材料化工、能源环保、装备制造、商贸物流、建筑工程、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7大专业群,建有冶金、材料制备与检测、环境监测、机械加工、智能制造、工业设计、安全体验感知、智能控制、通信、计算机网络、数字媒体、电子商务、物联网、会计、物流、创新创业等实训室,教学设备及仪器总值5000余万元。

学院现有材料与化学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自动化与信息工程系、经济与管理工程系、思政教学部、公共教学部等6个系部,目前有全日制在校学生4000余人,在编教职工127人。学院有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历届和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2022年1月1日前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5月19日至6月18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gxt.xinjiang.gov.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考生根据招聘公告先行网上报名,了解招聘环节和岗位信息,后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将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招聘原则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6年5月19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七)应聘者应为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专项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聘者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提供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八)应聘人员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依据《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6);

(九)母语非汉语的考生需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十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6月18日(含节假日及双休日);

(二)报名方式:考生扫描公告附件2(《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二维码》)中的报名二维码或对应网址,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成功后,方为完成本次考试报名;

(三)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公告表”,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四)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五)报名所需材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彩色清晰照片;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清晰照片;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彩色清晰照片,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提供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清晰照片;

4、母语非汉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彩色清晰照片;

5、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证明材料彩色清晰照片(岗位中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6、服兵役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清晰照片(岗位中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彩色清晰照片;

8、个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彩色清晰照片;

(六)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6);

(七)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

何老师:13999951505;王老师:15899216447。

八、资格审查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仅限于2021年6月18日24:00前提交符合要求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还未按照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九、招聘实施步骤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开展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任等后续工作,相关通知将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公布。

(一)考试: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卷面、面试成绩均为100分。

岗位代码为:A2101的岗位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考试方式以面试为主。

岗位代码为:B2101、B2102、B2103、B2104、B2105的岗位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考试方式以面试(结构化面试+试讲)为主。

岗位代码为:B2106、B2107、B2108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岗位代码为:B2109、B2110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安排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公布。

(2)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3)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当场公布,按招聘岗位及应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面试成绩相同的应聘者,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学院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被考察对象综合素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主要采取向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院校、社区(村)和有关单位了解情况、与有关人员个别谈话及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2.考察中,再次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上公布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此次招聘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3892335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

附件2: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二维码

附件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4:个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5: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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