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泸州泸县人民法院招聘8人公告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2021-05-20 09:05:59

2021年泸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书记员6名,司法警察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书记员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优先,有法院实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

2.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25日);

3.经常居住地在泸州市区或泸县,能适应书记员岗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

(三)司法警察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25日);

3.经常居住地在泸州市区或泸县,能适应司法警察岗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原则上应当是退役军人或公安类专业毕业生,特别优秀者除外;

5.身体健康。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人员;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需要提供材料。报名时递交纸质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籍本、退役士兵证、学历(学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如持有相关能力证明等证书、受过表彰奖励的应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18:30止。

3.报名地点:泸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四楼),咨询电话:0830-8193090。

(二)考试

1.书记员考试。考试由泸县人民法院组织,分为笔试、速录测试和面试。5月26日上午9:00进行笔试、速录测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速录测试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下午15:00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2.司法警察考试。考试由泸县人民法院组织,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5月26日上午9:00进行笔试、体能测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体能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下午15:00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素质、体能等情况。

(三)体检

根据考试及其他相关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泸县人民法院党组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泸县人民法院党组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经过以上程序合格人员在泸县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我院将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及待遇

1.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与泸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2年。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关系。人员薪资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的缴纳。

2.合同期内若申请辞职,应提前1个月告知政治部(督察室)。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泸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泸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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