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档案馆关于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永定区档案馆因工作需要,经区委研究同意,决定对外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名,从事档案管理等业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区档案馆相关股室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龙岩市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热爱档案工作。
3.专业、学历和专长等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20日至2003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颠痫。
6.服从组织分配和岗位安排,尽职尽责,能够参加本单位日常中心工作和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二)招聘方式:经区档案馆审核,考核合格后择优拟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 5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龙岩市永定区档案馆综合股(永定区凤城街道体育路20号档案大楼八楼)。
联系人:姜红莲 联系电话:0597-3256135。
(三) 报名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
四、聘用管理
1.对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2.对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制管理,按照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缴纳医保、社保等;
3.龙岩市永定区档案馆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宜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永定区档案馆负责解释,龙岩市永定区档案馆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