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关于选聘国家邮政特邀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厦门市邮政管理局 2021-05-20 11:07:01

为保障公民基本通信权利,优化邮政业发展环境,拓宽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渠道,合力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邮政社会监督体系,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聘请国家邮政特邀社会监督员,负责对邮政及快递服务进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邮政特邀监督员名额

选聘邮政特邀社会监督员(同安区)1名。

二、邮政特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支持邮政事业;

(二)坚持原则,公正廉洁,责任心强;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及时收集和反映用户的意见并反馈给邮政管理部门;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及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职人员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

(六)与监督对象邮政、快递企业无直接利害关系;

(七)与邮政管理局系统公务员、事业编制干部、聘用工作人员以及邮政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无亲属关系。

三、监督员的监督范围

监督员在同安区对邮政普遍服务、快递服务开展社会监督工作,定期通过监督员APP报送监督信息。

四、监督员主要监督方式

(一)以文字形式反映个人及单位、亲友用邮的体会、意见、建议。

(二)寄发测试信件、包裹;明察暗访邮政、快递企业营业场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及服务设施。

(三)征求单位及个人用户意见、建议。

五、报名方式

报名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邮政特邀监督员推荐登记表》电子版填写并发到指定邮箱。登记表中照片背景要求为白色,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尺寸为32mm×26mm。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二)报名时间结束后,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并以适当方式进行考察。

(三)经我局最终确认的人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

(四)特邀监督员是义务监督员,我局将定期对特邀监督员进行考核,发放一定咨询费,主要用于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期间发生的消费支出,包括交通费、通信费、调研费、寄发测试邮快件邮费等,不具有薪酬性质。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8楼厦门市邮政管理局普遍服务处(邮编:361001)

电子邮箱:xmbgs@spb.gov.cn

联系电话:0592-5822831

附件:邮政特邀监督员推荐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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