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使喀什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顺利开展业务工作,经喀什市人民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符合报考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检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0名。
试验人员7名;
财务人员1名;
前台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范围及具体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反对民族分裂。
(二)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分配,吃苦耐劳,具有良好品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感。
(三)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试验人员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信验证报告,有无工作经验均可,建筑工程类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财务人员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信验证报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前台工作人员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信验证报告,能熟练掌各类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一)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
(二)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喀什市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xjks.gov.cn)发布招聘简章。
(二)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8日10︰30-19︰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喀什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三楼办公室(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产业园创业8路)。
3、联系人:李垂凯15599917788 座机:0998-2311492
刘 亮15599913399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和所持证件与岗位所需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电子版照片1寸照片1张。
5、准考证领取时间: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检测中心办公室负责通知,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成绩并在划定的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考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占50%,专业技能测试占50%
4、考试成绩公布。喀什市政府网站公示。
(五)聘用
按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试验人员前7名、财务人员前1名、前台人员前2名)确定拟聘用人员,经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试用期为3个月。
五、招聘人员工资待遇
试验人员月薪4000元,财务人员月薪3500元,前台工作人员月薪3500元,交纳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按80%发放。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喀什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喀什市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喀什市检测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