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简章
为解决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和中共怀化市委编制委员会《怀化市公办学校教职工员额制管理办法》(怀编〔2019〕39号)等文件精神,拟于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2名。为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教师102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教师28名、员额制教师74名。(详见附件1《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招聘岗位的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1。其中,18周岁以上指2003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其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次。
(4)最低服务年限:所有被录取人员须与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否则按违约处理。
(5)限报怀化市辖区户籍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先行报考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各类证书等)均应在2021年6月1日前取得。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公费定向培养教师未满服务期、特岗教师未满服务期及新晃侗族自治县在职在编的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9.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5月21日在新晃政府网(http://www.xinhuang.gov.cn)和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等媒体网站发布。
(二)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1日、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地点: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考人员需打印填好的《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应聘人员承诺”栏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报名现场递交确认。同时,现场递交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详见第2点报名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表及诚信承诺书,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聘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745-6222517。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
往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2021年新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2021年新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暂时可以不提交)、普通话等级证等。(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
在编在岗教师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2021年新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考。资格审查不仅在报考现场进行,而且还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于2021年6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面试准考证于2021年7月8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四、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地点:新晃县晃州镇第一完全小学。
3.笔试内容、分值及考试时限: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笔试分值:100分。
考试时限:120分钟。
4.笔试开考比例:要求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比例开考或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面试地点:新晃县晃州镇第一完全小学。
3.面试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末尾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4.面试具体事项
(1)新晃一中、新晃职中、城乡中学、城乡小学教师岗位
面试内容: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合成:按试讲成绩占70%、结构化面谈成绩占30%合成综合成绩,分值100分;如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须达到7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新晃县幼儿园幼师(一)、(二)、(三)岗位
面试内容:幼师(一)、幼师(二)岗位采取试讲和四项(弹、唱、跳、画)技能展示方式进行;幼师(三)岗位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合成:按试讲成绩占40%、技能展示成绩占60%合成面试成绩,分值10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技能展示成绩进行排名;如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须达到7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新晃县幼儿园幼师(四)、保健医生岗位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须达到7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成绩合成
(一)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可进行一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
进入考察环节放弃的,以及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对象需进行体检合格后方确定为考察对象)。
八、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新晃政府网(http://www.xinhu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2.设立招聘监督小组,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等单位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45—6267268(县纪委监察委),0745—6222555(县委组织部),0745—6222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5—6221133(县教育局)。
(二)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人事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由新晃县教育部门派遣到相应岗位,与岗位设置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三)待遇及管理
员额制教师按照《怀化市公办学校教职工员额制管理办法》、全额事业编制教师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
九、相关事宜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疫情防控期间,省内所有报名人员到现场进行报名、考试时,需进行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并提前报告近期14天行程踪迹,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自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返晃的考生须持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晃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才能参加报名考试;境外返晃人员需要按照管控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并出具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7天健康监测证明。具体事宜请咨询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745-6221550。考生参加报名、笔试、面试,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测量体温合格后才能进入相应的场所,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三)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网(http://www.xinhuang.gov.cn)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