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平阳党建网 2021-05-21 12:11:31

因工作需要,县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选调平阳县各级机关公务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财务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5月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达到所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服务年限满5年、机关单位服务年限满3年);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6.财务岗位的,须有财经类专业学习经历或相关从业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17时止。报名采取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平阳县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录制2分钟自我介绍视频,撰写近3年来最满意的3件事和最不满意的1件事,每件事控制在300字以内。并于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明、历年年度考核登记总表等材料电子文档(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县委组织部办公室邮箱:51752063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把关。在面试或面谈前,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考生需提供《平阳县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历年年度考核登记总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

(三)了解掌握

采取实绩评价、面谈或面试等方式,对报名人员政治素养、工作业绩、综合能力作全面的了解掌握。

(四)组织考察

经综合分析研究后,确定拟选调考察对象,派员对其进行考察。

(五)研究决定

考察结束后,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试岗历练。根据试岗结果,经部务会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参加选调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对违反相关纪律的严肃处理。对本次公开选调有关情况需要咨询的,可与平阳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7-6372269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0日

附件: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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