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及县委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县委办公室及县委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8名,其中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4名公务员,面向全市一定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公务员。选调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选调计划见附件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和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群众公认;
2.按照不同职位确定相应学历、专业条件及要求;
3.根据工作需要按不同职位确定年龄要求;
4.报考公务员岗位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报考公务员岗位的乡镇公务员须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选调生满2年),新提拔的或公务员转任的应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有服务年限要求的还应从其规定)。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5.报考公务员岗位必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所有报考对象应为在编在岗的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公务员,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情形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报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岗位,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5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对象将《2021年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及县委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xs3608701@163.com进行报名。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笔试后面试前,考生需提供《2021年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及县委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学历验证报告(用最高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所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资料),报考公务员岗位的提供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报考有工作年限或特殊工作经历职位的须开具单位证明或介绍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2.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个别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确因工作需要可由选调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将开考比例调整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面试。因特殊原因主动放弃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人选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已进入面试入围名单的考生不得随意放弃选调考试,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权重为60%、面试分值权重为40%)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考察对象,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经考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不适合选调岗位的,县委组织部商选调单位后,视情况核减选调计划或替补考察对象一次。
5.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由选调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决定是否替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6.公示和试用。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至相应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编办、各用人单位参与,共同组织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9-3608701)。
附1:2021年新邵县公开选调、招聘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附2:2021年新邵县委办公室及县委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