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通知

来源:惠水县人民政府 2021-05-21 16:13:47

因我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测试、择优录取”的原则,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惠水县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协管人员10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者初中。

3、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加班加点和夜间工作),服从指挥,热爱城市管理事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好的职业素养。

4、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和心理缺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武警战斗班排骨干可适当放宽考虑)。

5、大学生、退伍军人、有参加工作经验、已结婚或持机动车驾驶C1证者优先。

6、身高168cm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荣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本职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办公室(惠水县涟江街道南苑花城三期)。联系电话:0854-6225217。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

(3)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填写《协管员公开应聘报名表》。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5月31日上午10:00。

面试地点: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小会议室。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面试成绩出来后,根据考生考分从高至低依次进入体检环节。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承诺书》,并签订《承诺书》,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黔人员,须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

(三)体检及相关事宜

1、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尿检。体检合格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尿检,尿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政审对象,空缺职位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组织实施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1、录用。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2、工资报酬。

经面试、政审合格者,试用期满,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发放工资。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

本招聘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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