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通知
因我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测试、择优录取”的原则,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惠水县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协管人员10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者初中。
3、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加班加点和夜间工作),服从指挥,热爱城市管理事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好的职业素养。
4、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和心理缺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武警战斗班排骨干可适当放宽考虑)。
5、大学生、退伍军人、有参加工作经验、已结婚或持机动车驾驶C1证者优先。
6、身高168cm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荣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本职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办公室(惠水县涟江街道南苑花城三期)。联系电话:0854-6225217。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
(3)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填写《协管员公开应聘报名表》。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5月31日上午10:00。
面试地点: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小会议室。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面试成绩出来后,根据考生考分从高至低依次进入体检环节。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承诺书》,并签订《承诺书》,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黔人员,须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
(三)体检及相关事宜
1、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尿检。体检合格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尿检,尿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政审对象,空缺职位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组织实施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1、录用。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2、工资报酬。
经面试、政审合格者,试用期满,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发放工资。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
本招聘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