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陶厂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经研究,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城管工作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集镇市容管理、村级违章建设监察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员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乡村建设事业,富有乡村建设情怀;
2、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
4、本县户籍,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6、因工作岗位特殊,仅限男性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的;
2、有违法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陶厂镇政府二楼组织办。联系人:晏二云;联系电话:0555-4382272,15056592316。
(二)资格审查
镇组织办及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填报内容及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实行面试制,即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后确定的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五)聘用
由镇党委研究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四、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制,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试用期每月基本报酬为2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基本工资2200元+绩效,年基本报酬及各项福利待遇不低于35000元,同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本公告由陶厂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陶厂镇组织办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