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陶厂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来源:含山县人民政府 2021-05-21 16:47:09

经研究,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城管工作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集镇市容管理、村级违章建设监察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员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乡村建设事业,富有乡村建设情怀;

2、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

4、本县户籍,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6、因工作岗位特殊,仅限男性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的;

2、有违法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陶厂镇政府二楼组织办。联系人:晏二云;联系电话:0555-4382272,15056592316。

(二)资格审查

镇组织办及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填报内容及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实行面试制,即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后确定的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五)聘用

由镇党委研究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四、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制,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试用期每月基本报酬为2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基本工资2200元+绩效,年基本报酬及各项福利待遇不低于35000元,同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本公告由陶厂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陶厂镇组织办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