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公告

来源:淇县人民政府 2021-05-21 16:59:07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为淇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4名男性专职治安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男性专职治安巡防队员14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鹤壁市辖区内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专业不限;退伍军人或具有A1、A2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

3、男性年龄18-30周岁,身高170厘米及以上(1991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体态匀称。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疤痕、无慢性病、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人员单侧裸视视力不低于4.8;

5、自愿从事专职治安巡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巡防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能够承担24小时值班及出差任务;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计算机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秘专业等)和专门技能(A1、A2驾驶资格等)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与家庭成员及近亲属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纪律处分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本人与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涉黑涉恶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8、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10、从事其他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专职治安巡防工作的;

13、已通过考试聘用到我县社区工作的人员和已参加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队员考试并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1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信息发布

淇县人民政府官网为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有关的信息和事项。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5月25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淇县人社局二楼

报名咨询电话:18303920369(咨询时间同报名时间)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淇县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从淇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表格填写内容需计算机打印)一份。中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河南中职教育网”或“学信网”查询并打印))。退伍军人报名,需另外提供退伍军人证明(退伍证及其复印件一份)。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交本人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3、报名须本人到场,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及身体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初审合格后,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5、各拟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1;不足1.5: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6、准考证领取时间以淇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时间为准,不以电话和其他方式通知。报名和参加考试整个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8、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评。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总分加1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照拟招聘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如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体能测评前对拟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进行确认,遇有放弃体能测评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事项。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岗位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六、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治考核对象。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因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和待遇

根据体检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按河南省规定的淇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配发服装。聘用单位为应聘者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者进入报名地点前进行体温测试,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报名地点。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佩戴口罩。

(二)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选拔工作的领导,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淇县公开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辉显任组长,副县长、公安局长孙正阳,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刘文献任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翟彦合、县人社局局长于建军、县委办副主任王向平、县政府办副主任刘永斌、县教体局局长杜雪庆、县卫健委主任黄太会、县信访局局长王和祥、淇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栗玉祥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于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拔工作具体事宜。

淇县公开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附件:淇县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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