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拟招聘10名队员(含2名驾驶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范围
(一)名额:10名(含驾驶员2名)
(二)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3.自愿从事森林消防、抗洪抢险、地质灾害、矿山救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4.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3年5月1日以前出生);驾驶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需持有A1或A2驾照);
5.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身高160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5以上;
7.具有良好的品德,政治审查、体检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优先招录解放军和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持有A1驾照者、持有无人机操作证者、有写作特长或在武警、消防、部队担任过班长及地方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担任过中队长、班长职务和具备5年(含)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传染性疾病者;
5.色盲、近视(4.0以下)及耳聋者;
6.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7.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8.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9.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岗位工作者;
10.脸形特殊不适合佩用面罩者;
11.其他不宜进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5月31日
2.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安远县应急管理局(青年路88号二楼),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在一张A4纸上)、学历证、退伍证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每项复印件统一用A4纸)、两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名,否则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总分设100分,分别是体能测试50分、笔试30分、面试20分。驾驶员也需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队员的70%以上,有写作特长人员的体能测试参照驾驶员标准。
1.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接到体能测试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弃权。
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0米、3000米、立定跳远、负重蹲起(具体要求见附件2)。
体能测试成绩及入闱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安远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网站进行公告。
2.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接到笔试通知后,携带身份证提前一小时到考试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主要内容为森林消防、综合救援、抗洪抢险、地质灾害、安全防范等基础常识。
笔试成绩将在安远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网站进行公告。
3.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现场答辩式测评考生的分析能力、掌握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面试成绩将在安远县应急管理局公众号网站进行公告。
4.公布成绩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排前,考试总成绩将在安远县应急管理局公众号网站进行公示,可递补。
(三)体检、政审
1.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指定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政审
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招聘对象录用前须填写《献身专业森林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培训试用
1.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安远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培训试用
新录队员,按要求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试用,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培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首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
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参考《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选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参加训练、应急救援、执勤备战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依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3600元/月,统一发放服(被)装。正式聘用队员月基本工资4500元起(含绩效工资部分,以及社保和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参照2019年《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选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同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建立逐年增长、绩效考核、年度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电话:0797-3725111(服务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联系人:杜春泉(大队长)、丁微(工作人员)、段文(工作人员)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远县应急管理局所有
安远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