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女子学院招聘4人简章(一)
山东女子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一)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
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建有实验(训)室82个,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89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教职工831人。
学校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现有15个教学院部,39个普通本科专业和8个正在招生的专科专业。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建立智慧商务产业学院和健康养老产业学院,获批1个国家级、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学生在数学建模等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60项、省部级奖340项,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优质就业率保持在70%以上。
学校始终坚持特色发展、差别化发展,把先进性别文化和“四自精神”嵌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女性成长成才规律与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的融合、女性学学科和现有学科专业的融合以及新时代女性风貌与校园文化元素的融合,努力培养崇德尚美、知性高雅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为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老龄事业发展服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5月21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sdwu.edu.cn)和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w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31日17:00
(2)报名材料(请发送以下所有材料电子版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①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含正反面);
②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④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材料。
⑤应聘人员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⑥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现场审核时提供)。
⑦《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3)报名方式及要求:请将《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和报名材料(将①-⑤的扫描件放置在1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sdwuzp@sdwu.edu.cn。邮件主题须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教师1+王华+博士+工商管理”。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信息为无效。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超出报名时间的报名信息不予回复。
3.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学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另择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女子学院网站和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31-86526132
投诉举报电话:0531-8652687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女子学院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