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涉改部门划转事项审批服务工作有人承接、有序衔接,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与条件要求
(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
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
(二)公开选调对象基本要求
1.公务员面向全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教科体、卫健系统人员除外。
3.有最低服务期限要求的,服务期满后方可报名;无最低服务期限要求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参加工作须分别满两年、三年;身体健康,近三年(工作未满三年的,为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岗位要求任职年限、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间的,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但服务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21年5月21—27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石城政务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发布公开选调人员通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2日。
2.报名地点
县行政审批局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97—5703556。
3.报名方式及须提交的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交验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3)填写《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限报职位
所有报考对象限报一个职位(岗位)。
5.资格审查
由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6.开考要求
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名额原则上须达到3︰1比例以上方可开考;拟选调职位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若开考则须经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该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三)考试与考核
考试实行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考核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60%、考核占5%。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1年6月4日下午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和政务服务业务知识等,不指定教材),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5日上午9︰00—11︰00,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由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选调职位名额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石城政务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公布;考生可拨打报名电话查询个人成绩。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聘请具有面试考官资格或面试工作经验人员担任面试考官;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1年6月12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选调职位名额1︰2的比例,依据总分(按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0%折算)从高到低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入闱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石城政务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公布。
3.考核
由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重点对考核对象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总分为5分,由任职及年度考核和奖励加分构成;2021年6月21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1)任职及年度考核(分值为3分),其中任职1.5分,任股级正职每满三年计0.5分,总分不超过1.5分;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取得工程、水利、计算机网络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1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计0.5分,总分不超过1分;年度考核1.5分,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按每次获优秀0.5分计分,总分不超过1.5分;该项总分累计不超过3分。
(2)奖励(分值为2分),参加工作以来个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表彰的按2分、1.5分、1分、0.5分计分,同年、同项目按最高级别层次表彰计分一次,奖励分累计不超过2分。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60%折算后,加考核得分计算为总成绩,以选调职位名额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入闱该职位考核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报考对象工作单位或有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提请审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成立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行政审批局,具体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公开选调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程序,照章办事
严格把好公开选调工作各个环节,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附则
本方案由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