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交警岗位),安排在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岗位工作。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2003年5月以前至1980年5月以后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见附表;
4.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报考大专岗位其学历条件可以为中专或高中,但必须在入职五年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6.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或在厦暂住登记凭证;
7.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名誉、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从我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辞职未满五年的,不予招聘录用。
三、招聘岗位与经费保障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经费保障。市编辅警经费每年包干6.8万元/人,今后根据辅警相关管理办法调整;区编辅警经费由区财政保障与市编辅警略有差别,具体按照各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方式。
(一)发布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在厦门人才网(网址:http://www.xmrc.com.cn)、 “厦门交警”微博。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
(三)报名方式。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www.xmgxrc.com/headhunters-portal/#/job-detail?id=1396641747840303105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笔试。所有报考者应当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基本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心理测试。笔试合格者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男子5分钟达标,女子4分55秒达标。体能不达标者不进入下一轮面试。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公布。
(六)综合成绩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时间初定于5月28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人选从综合成绩总分中,根据综合成绩总分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费。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无效。
(二)考察政审。体检合格者应进行考察政审,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考察政审情况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岗位编号、工作单位,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以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视情况进行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具体考试通知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厦门市公安局辅警支队、交警支队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592-5866177(咨询时间段为工作日上午8:30分至11:30,下午3:00分至5:00)。
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支队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