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讲解员2人公告

来源: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05-24 11:36:52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招聘讲解员的公告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廊坊市唯一一家国家级开发区,这里汇聚了全球33个国家和地区6000余家企业注册发展,其中世界五百强企业23家。形成了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大文化大健康“四大产业集群”。为宣传廊坊开发区实施创新驱动、开放融合发展战略取得的新成果,展示开发区主导产业和名优企业品牌形象,根据需求,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招聘产业展示中心讲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30岁以内(1991年5月20日之前出生),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6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中文、商务英语、政治、历史、播音主持、新闻传播学、导游、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女士1米65以上、五官端正,气质形象佳;

5.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观众交流;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团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因违纪被辞退的人员;

6.曾违法受过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亲属被判处刑罚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8.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人员。

四、讲解员工作说明

1.负责廊坊开发区产业展示中心(城市会客厅)讲解、接待工作;

2.参与廊坊开发区重要活动的讲解接待工作;

3.讲解对象为各级领导、国内外重要客商及来宾;

4.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初试、复试公开选拔、择优录取,试用期两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1年5月20日至招聘满员。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证书上传至邮箱(1220647069@qq.com)。(发送电子版邮件时,请将邮件名称统一备注为:姓名+电话。)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学历、专业、经验、资历等进行审查,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将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其参加初试和复试考核。

五、聘用及人员管理

(一)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管理,工作地点在开发区管委会。

(二)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用工与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三)薪酬待遇

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薪资为6000元—8000元,按照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休息,提供食宿。

六、特别提醒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2.应聘者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3.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七、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316-608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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