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伊春市旅游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1-05-24 15:49:58

 

2021年伊春市旅游服务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为适应旅游业发展新形势,推动我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旅游工作对人才的需求,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伊春市旅游服务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2名(签订聘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不宜公开招考非在编人员,经市文广旅局党组2021年5月20日第七次会议研究决定,采取推荐的形式公开招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旅游咨询讲解员。

(二)人数:2人。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学历: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不限。

 

(四)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旅游讲解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文化旅游事业工作,具有伊春市辖区内户籍。

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人选→政审→体检→公示→试用→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0至5:00(双休日除外)。

(二) 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政府8楼805室)联系人:张娇洋,13694581001。

报名和现场确认。

应聘者报名时需填报名登记表2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应聘者填写《2021年伊春市旅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登记表》,报名表发送邮箱:37002498@qq.com 。联系人:张娇洋,13694581001。

(三)资格审查:按公告所规定的条件,由伊春市旅游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初审,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面试人员。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五、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

体检由伊春市旅游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无异议者,由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

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等综合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为1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缴纳三项基本社会保险(简称“三险”)。试用人员享受单位同等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由伊春市旅游服务中心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被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1年,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年合同期满,对表现优秀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八、组织机构:

成立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巍 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润龙 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副局长

成  员:王琳、倪晓璐、乔亚男、张英健、张娇洋

附件:2021年伊春市旅游服务中心招聘非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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