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书记员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含受党纪、政纪处分未通报的);
3、有吸毒、赌博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4、有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和表现的。
三、薪酬待遇
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奖金以及工会福利等,并缴纳“五险”,提供早、中餐。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登记表》一份。应聘者提交有关信息需真实有效。所填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解聘。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5月31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电话:0734-8687363、15575133522、1354850150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3、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打字速度和准确率。6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608室举行技能测试。
4、政审。审查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行为。
5、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6、合同签订。考核合格后转入试用期即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