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文件精神,经市委人才办同意,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招聘2021年应届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指根据学制规定按期在2021年毕业的学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3、坚持事业为上、担当作为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15人,具体岗位、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升本除外)。一本按照高考录取批次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现实表现良好;
3、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4、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校全部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无挂科学科;
6、自愿在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不少于5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
3、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4、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阳泉健康官微、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8:00至6月4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之后不得更改所选岗位),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如实填写《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报名人员需提供《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学生证、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在校全部课程平均成绩(需加盖学校公章)、无挂科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高考录取批次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统一将文件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yqscdc@163.com邮箱,邮件名为“报名岗位+院校及所学专业+姓名”。
(三)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8:00至6月4日18:00。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通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校园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表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3、待资格审查全部结束,再以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综合测评(面试)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综合测评(面试)形式,由中心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成绩100分,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综合测评(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排名的,顺延成绩小数位数确定;若顺延小数位数后仍完全相同,加试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综合测评(面试)成绩在所有考生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从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面试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及体检
根据面试和资格复审结果,按照拟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员。
此次校园招聘考察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对考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情况等进行考察,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
根据考察结果,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综合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环节中,自动放弃或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从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面试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报阳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阳泉党建网、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阳泉市政府网(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模块)、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校园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根据《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阳泉市人才补助发放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到我市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5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其中,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市财政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本毕业生到我市工作,可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一本毕业生700元/月,发放期限均为5年。
六、监督咨询
此次校园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纪委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驻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353-2290126
校园招聘工作电话:0353-2297393
附件1: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
阳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