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B1照、C1照:驾驶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二、招聘原则
1、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聘”原则,招聘(编外驾驶员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
2、驾驶员工作时间采用国家标准工作制,按月考评。
三、招聘岗位
驾驶员:B1照、C1照:(男性,必须懂得车辆技能和驾驶技能)。
四、招聘条件
1、招聘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驾驶员B1照、C1照: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招聘人员具有舟山户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品行端正,征信良好,身体健康。必须取得驾照工作经验二年以上。
3、退伍军人优先。
五、福利待遇
年薪6万元以上,并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步骤进行。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表,查阅相关档案,对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结果确定是否录聘,电话通知具体时间、地点。
3、体检。根据面试和综合成绩情况,按拟聘用计划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凡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报名地点、时间
1、报名地点:普陀区公安分局机关车队(东港昌正街169号4号楼东123室)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
3、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3867214008
4、提交资料:个人履历表、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及电话号码联系方式。
上述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录聘资格。
八、试用期规定
招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解聘:
1、现实表现不好的。
2、不服从管理,有违反中心规章制度的。
3、发现不适合驾驶员工作岗位等问题的。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