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1人简章
无锡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条件
招考岗位 |
招考人数 |
岗位相关情况 |
招考条件及要求 |
||
男 |
女 |
主要工作内容 |
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 |
||
110接线 |
10 |
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咨询等。 |
无锡市公安局(高浪西路58号),运转班。 |
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普通话流利,能听懂无锡方言,打字速度不少于40字/分,适应运转班。 |
|
应急处突 |
113 |
协助民警开展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武装巡防、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 |
巡特警支队,需备勤。 |
高中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
|
地铁协管 |
200 |
协助民警在地铁站区开展巡逻盘查、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 |
交通治安分局各地铁站,运转班。 |
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适应运转班。 |
|
治安协管 |
2 |
协助民警维护治安秩序等。 |
交通治安分局、水上分局,日班、需值夜班。 |
高中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
|
船艇驾驶 |
2 |
船艇驾驶工作。 |
水上分局,日班、需值夜班。 |
初中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具有三类驾驶员适任证书以上船舶驾驶资格,2年以上驾龄。 |
|
船艇轮机 |
2 |
船艇轮机工作。 |
水上分局,日班、需值夜班 |
初中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具有三类船轮机适任证书以上船舶轮机资格,熟练掌握柴油发动机、电器线路的维护保养。 |
|
大客车驾驶 |
2 |
驾驶车辆,日常车辆保养等工作。 |
巡特警支队、监管支队,日班。 |
初中以上学历,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持有A1驾照。 |
二、基本要求
(一)招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
3.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见上表);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或者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考生于5月25日至6月4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等集中到梁溪区广瑞路2号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102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无锡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四、考试与录用
(一)体能测试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参加体能测试。
(二)技能测试
110接线岗位体能测试合格后需参加计算机测试;船艇驾驶、船艇轮机、大客车驾驶岗位体能测试合格后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三)面试
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成绩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直接参加面试。
(四)体检、政审、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并在无锡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体检标准除符合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
(四)聘用
符合体检、政审条件且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初步确定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初步确定聘用的根据岗位需要,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原则确定工作岗位。同时,由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派遣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试用期按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执行。警务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由市政府财政保障并享受“五险一金”,应急处突岗位辅警人均年收入约8.8万元(含五险一金),船艇驾驶、船艇轮机、大客车驾驶岗位人均年收入约10万元(含五险一金),其他岗位人均年收入约7-8万元(含五险一金),具体根据辅警层级化管理办法核定。
六、注意事项
(一)本简章(包括附件)所述年龄均以2021年5月25日计算。
(二)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四)在非报名期间,有意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可以在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报名处填表登记,作为下次招聘的预报名,届时将通知参加招聘。报名咨询电话:公佳劳务公司0510-85014677,市公安局辅管处0510-81133111。
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
无锡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