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招聘简章
来源:防城港市人才网
2021-05-26 07:21:55
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
二、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四、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耐心、有热情;服从安排、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录岗位具体要求
(一)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类、汉语言文学、文秘、计算机等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有意向者请填写附件《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通过E-mail、信函方式发送报名表进行报名。
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的形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fchb3253269@163.com。
邮寄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灵峰大道309号,邮编:538021。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6日
联系人:黄晓婷
联系电话:0770-2065352。
(三)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通过面试者,自行到我局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体检报告。
(六)聘用和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224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工资2800元/月(含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费用)。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七、应聘者须知
(一)进入面试前,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
(二)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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