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交通学院招聘18人简章
山东交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2013年,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2017年,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2019年,获批山东省文明校园;2020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于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泉城济南,在济南、威海两地办学,设立济南长清校区、无影山校区、东校区和威海校区4个校区,在临沂市和威海市设有独立法人研究院,在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建有山东交通学院海外分校“中俄交通教育学院”,在泰国孔敬省建立“山东交通-孔敬学院”。学校占地面积3200余亩,建筑面积9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5亿元。纸质藏书211万余册,电子期刊8.6万余种。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24000余人,研究生370余人,在册留学生3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6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30余人,博士450余人,硕士990余人,研究生导师300余人。泰山学者1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省部级优秀教师13人,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20个,10余人入选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2012-2019)》中,我校全国排名第171名,山东省第11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第4名。
学校以交通类专业为主,涵盖“工、管、理、经、文、艺、法”等7个学科门类,构建起交通建设类、综合运输类、载运工具设计制造类三大优势专业群;设有19个学院(部),开设60个本科专业和交通运输、机械2个硕士专业;具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优势特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5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1个;国家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8门,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
学校拥有市厅级及以上研究平台36个,包括1个全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工信部实验室(山东)、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院士工作站、1个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技术研究中心(交通运输行业)、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7个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7个地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地市级工程实验室。
交通教育,累累硕果;筚路蓝缕,凝心聚魄。建校65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山东,服务交通”的办学方针,秉承“明德至善格物致知”的校训,发扬“严尊勤全”的优良校风,弘扬“爱校 敬业 务实 创新”的交院人精神,以“培养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国际化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的交通事业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持续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行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6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5.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其中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其他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三)现役军人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交通学院网站(http://www.sdj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9:00—6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27日11:00—6月6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交通学院人力资源处官网(https://rsc.sdjtu.edu.cn/)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2021年6月4日16:00报名结束后,学校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核验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本科及硕士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签订承诺书后可报名考试,并应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学位认证,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4)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应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签订承诺书后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2021年4月1日以后在用人单位离职的人员需提交原用人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2021年4月1日前在原用人单位离职的人员或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交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以及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6)有本人签名、手印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7)应聘辅导员岗位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毕业学校或二级学院党组织出具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或担任学校(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易班发展中心、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研究生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或担任专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校聘团委副书记,且以上任职至少满一年。
(8)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还需提供: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报到证及就业推荐表。
(9)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27日9:00—6月6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27日11:00—6月7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6月11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以及《山东交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两天内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自行查询。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相关事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教师岗位的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和答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说课和答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交通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受聘人员凭此办理入职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学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石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3959;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山东交通学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