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州无线电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恩施州无线电管理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德端正,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3.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写作水平;
4.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5日以后出生),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者或通信类专业者优先。
5.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优先)。
6.需适应野外工作强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恩施市施州大道151号,恩施州无线电管理处3楼304室接受现场报名。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文刚07188215517
三、测评方式
测试方式视应聘人数确定,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和体检
(一)政审。政审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名单。政审工作由恩施州无线电管理处组织进行。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由恩施州无线电管理处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应聘者在恩施州无线电管理处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空缺实行递补。
五、聘用
依据测试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经处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确定后,按劳务外包形式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后每年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恩施州无线电管理处
2021年5月24日